一、 指导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开展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 对四川(含中央在川)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出川进京备案进行资格审查。
三、 指导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施工项目和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工作。
四、 指导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和企业党团工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
五、 协助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劳务费结算,协调劳务纠纷。
六、 负责省建设厅领导来京接待和衔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
七、 收集首都城市建设与行业管理信息和川籍建筑施工企业(含中央在川)在京的市场业绩反馈回省建设厅。
八、 为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协助企业在京开拓市场。
九、 组织四川(含中央在川)进京建筑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进行岗位培训(教育)、考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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