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以下简称省驻京建管处)企业管科服务科,负责受理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合同(含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合同)及人员实名制备案工作,咨询电话:010-6334279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外马连道格调小区6#楼六层609室。
一、目的
企业按要求办理合同及人员实名制管理备案,取得《备案通知书》,使施工项目及作业人员达到北京市住建委规范化管理要求,并作为企业年度市场评价和施工现场检查的依据。
二、步骤
1、登陆备案系统,录入合同信息,选取备案人员。
2、提交申请后打印《预约办理单》。
3、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业管理服务科初审。
4、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终审。
三、应备资料
合同备案:备案预约单(输入信息后系统直接生成);发包方承接工程已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许可证、交易备案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任选其一);招投标项目还需携带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
人员备案:《合同》(含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备案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人员岗位证书、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已认证通过的人员可不提供)、备案人员参加普法维权培训后考试合格的试卷、管理系统打印出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人员花名册。
其中,《合同》副本一式3份;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系统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备案人员花名册一式3份;备案受理通知单3份;其它材料各1份。
四、流程
1、登录交易中心网站, (www.bcactc.com)。使用USB锁通过身份认证并进入合同登记页面,完整填写合同信息,根据提示添加备案人员,完成登记。
2、合同提交后将生成《备案预约单》与人员备案花名册。
3、打印《备案预约单》,并从两种格式中任选一种格式打印《人员备案花名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4、收集备案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参加普法维权后考试合格的试卷,招投标项目还需准备项目已备案中标通知书原件。
5、持《人员备案花名册》等上述材料到四川驻京建管处企业管理服务科办理合同及人员信息初审。
6、持初审通过后加盖四川驻京建管处备案专用章的《合同》副本原件、人员花名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预约办理单,发包方提供的四选一材料等到建管中心备案窗口终审,由建管中心打印《备案通知书》(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以加盖备案专用章的花名册做为实名制管理依据,不再打印《备案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登记合同信息时,标“*”的信息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价款收取人、施工队长、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等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必须持有与岗位对应的有效岗位证书,且与《人员备案花名册》所示人员及岗位一致(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以登记合同界面要求必填项为准)。
2、人员信息需先在“人员管理”中完成登记或修改,并完善其普法维权培训的相关信息(该培训信息一次登记,三年有效,已培训人员变更施工项目或公司后培训信息仍然有效),然后根据备案项目需求正确选择人员管理库中已存在的施工作业人员。每一名作业人员只能以一种岗位身份出现在系统中,单个在施项目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员、劳动力管理员各1名,且岗位证书上的公司名称应与现公司名称一致。
3、花名册上显示“通过认证”的人员,仅指已通过身份证认证人员,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它材料仍须按相关要求提供。
4、用于备案的劳务分包合同只能使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示范文本(示范文本中固定条款不能随意修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施工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准,并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六、附件:1、备案流程图解
1、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劳务合同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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