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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文件

 

川驻京建管[2011]14号



 
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
“砌筑工”比赛实施方案

 

    为给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农民工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的技术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根据北京市外地在京施工企业工会联合会《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比赛实施方案》(京外工联字[2011]2号)文件安排,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建筑管理处(以下简称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负责组织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大赛初赛及复赛。为保证大赛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名称
    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大赛
    二、组织机构
    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大赛复赛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张学隆(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主任)
    副组长:张清(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副主任)
    (二)竞赛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严红斌(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企管科科长)
    成员:刘祥林、张开龙、陈朝春
    竞赛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办公室。
    三、参赛报名
    凡从事砌筑工种,年满18周岁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以公司为单位参加。
    四、组织方式
    (一)本次竞赛活动依据“京建发[2011]463号文件”和“京外工联字[2011]2号”文件执行。
    (二)根据相关规定,“砌筑工”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凡参加竞赛活动的四川在京施工企业均要成立行应的竞赛组委会,制订竞赛方案,负责本企业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复赛和决赛。
    (三)复赛,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负责组织实施;决赛,由市外施工会承办,中建五局北京公司协办。
    五、比赛形式
    (一)竞赛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两项成绩均按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其中理论知识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二)砌筑工竞赛理论考试试题,从北京市题库抽取;实际操作考核,由各级竞赛组委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执行制订命题,考核命题及评分标准应报上级竞赛组委会备案。
    (三)初、复赛根据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排名,按参赛人数总成绩排序的前30%晋级下阶段比赛。比赛成绩和晋级人员名单报上一级竞赛组委会备案。
    (四)初赛。初赛按中级工的职业标准,由参赛企业自行组织。考核前三天向四川省驻京建管处报考核方案,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统一上报参赛企业考核方案至外施工会并领取初赛理论试卷下发参赛企业。10月8日前各企业按考核方案组织完成初赛的理论及实操考核。
    初赛考试结束一天内,各参赛企业将初赛人员报名表、比赛成绩和晋级人员名单报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四川省驻京建管处上报市外施工会备案。
    初赛人员需取证的(建设部的中级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大赛结束后由参赛单位统一报名上交至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由四川驻京建管处与市外施工会联系取证。
    (五)复赛。复赛按高级工的职业标准,理论考核由市外施工会组织统考,实操考核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组织。实操考核前两天向外施工会报考核方案并接受市外施工会监督,10月16日前四川省驻京建管处按考核方案组织完成复赛的实操考核。复赛结束两天内,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将比赛成绩和晋级人员名单报市外施工会备案(备案要求同上)。
    复赛理论考核。由参赛企业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www.bjjs.gov.cn),从“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进“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复赛报名”按要求进行报名。
    9月28日-10月11日参赛企业网上报名,10月13日参赛企业网上打印准考证,10月14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复赛理论统考(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复赛合格人员的前20%核发市人力社保局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余人员核发建设部的高级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经过复赛的前45名选手进入决赛。
    (六)决赛。决赛按技师的职业标准组织比赛,理论实操考核均由市外施工会组织。10月27日进行理论考核,10月29日组织决赛实操竞赛。
    决赛理论考核。由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址:www.bjjs.gov.cn),从“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进“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决赛报名”按要求进行报名。    10月23日-24日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网上报名,10月26日四川省驻京建管处网上打印准考证并下发参赛选手,10月27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决赛理论统考。
    决赛的前8名核发市人力社保局的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合格人员核发建设部的技师《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六、比赛时间
    (1)初赛、复赛时间:2011年9月28日至10月16日;
    (2)决赛时间:2011年10月27-30日。
    七、表彰奖励
    砌筑工竞赛设立个人奖和组织奖。
    (一)个人奖项
    (1)对获决赛第一至三名选手,除荣获“京建发[2011]463号文件”中“奖励办法”相应的奖励和证书外,还将获得第二届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进入决赛的其他选手,由第二届北京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授予“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对获决赛第一至三名选手,北京市职业技术协会颁发“北京市职工高级职业技术能手”证书。
    (3)决赛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择优推荐申报“首都劳动奖章”。
    (二)组织奖项
    (1)对参加决赛的单位,市外施工会将颁发“组织纪念奖”;
    (2)对决赛获奖选手单位,市外施工会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3)对参与决赛的协办单位,市外施工会将颁发“优秀协办单位奖”。
    八、有关要求
    (一)各参赛企业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初赛、复赛和决赛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二)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周密部署,确保大赛各项组织工作落到实处,赛出大赛水平。同时,参赛企业组委会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赛场有序安全地进行。
    (三)要广泛动员,鼓励和发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各参赛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技能大赛,及时报送比赛信息并深入挖掘比赛选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技术能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本企业内形成学技术、比技能、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四)拟定参加本次砌筑工竞赛的企业,于9月29日上午10:00之前,将企业名称、竞赛负责人、负责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一并上报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四川省驻京建管处在9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上报市外施工会。

    四川省驻京建管处邮箱: scjg_bgs@126.com
    联系电话:010-63343296     传真:010-63343289

    附件:2011年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初赛备案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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